物流巴巴網1月3日消息:近日,民航局發(fā)布了《民航旅客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和《民航旅客限制隨身攜帶或托運物品目錄》的公告,公告提出,類似球拍、球棒、彈弓、胡椒噴霧劑等物品只能作為行李托運,而不能隨身帶上飛機。此外,充電寶、鋰電池等禁止作為行李托運,旅客隨身攜帶時也有限定條件,標識全面清晰、額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瓦特小時);當額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時必須經航空公司批準且每人限帶兩塊。
根據(jù)民航局對酒類物品最新規(guī)定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國際航班轉乘國內航班免稅店購買的酒,不能攜帶上飛機,但可辦理托運。其包裝應符合民航局的有關規(guī)定。
酒精飲料作為托運行李交運時,其數(shù)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的,不受限制;
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在24%-70%(含70%)之間的,每人交運凈數(shù)量不超過5升;
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大于70%的,不應作為行李交運。
根據(jù)《民航旅客限制隨身攜帶或托運物品目錄》所知,銳器和鈍器都屬于限制隨身攜帶的。
銳器:帶有鋒利邊緣或者銳利尖端,該類物品有金屬或其它材質制成的強度足以造成人身嚴重傷害的器械,主要包括;
1、日用刀具(刀刃長度大于6厘米),如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裁紙刀等;
2、專業(yè)刀具(刀刃長度不限),如手術刀、屠宰刀、雕刻刀、刨刀、銑刀等;
3、用作武術文藝表演的刀、矛、劍、戟等。
鈍器:不帶帶有鋒利邊緣或者銳利尖端,該類物品有金屬或其它材質制成的強度足以造成人身嚴重傷害的器械,主要包括;棍棒(含伸縮式棍、雙截棍)球棒、桌球桿、板球球拍、曲棍球桿,高爾夫球桿、登山杖、滑雪杖、指節(jié)銅套(手釘)等;
其他:其他能夠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成較大危害的物品主要包括:
1.工具,如鉆機(含鉆頭)、鑿、錐、鋸、螺栓槍、射釘槍、螺絲刀、撬棍、錘、鉗、焊槍、扳手、斧頭、短柄小斧(太平斧)、游標卡尺、冰鎬、碎冰錐;
2.其他物品,如飛鏢、彈弓、弓、箭、蜂鳴自衛(wèi)器以及不在國家規(guī)定管制范圍內的電擊器、梅斯氣體、催淚瓦斯、糊辣椒噴劑、酸性噴霧劑、驅除動物噴劑等。